肇事车辆逃逸如何保险理赔
一、肇事车辆逃逸如何保险理赔
当涉及到的情况时,根据相关的规定,应由逃逸者承担事故的全责。
据此,逃逸方需按如下程序进行赔偿:首先,如事故中的机动车已购买了强制保险,逃逸方需先向保险申请赔付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部分损失;其次,若存在机动车不明或未购强制保险现象,或抢救费用超出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则需要额外支付抢救、丧葬等相关费用,此时可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待救助基金垫付完毕后,其管理机构将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所谓“逃逸”,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责任,故意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甚至潜逃藏匿的行为。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和死亡。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如何获赔
若遇交通事故而选择逃逸者,其将承担全责,逃逸者需依照如下依次进行赔付:首先,机动车驾驶员在遭遇交通事故并有逃逸现象时,如该机动车曾购买过强制保险,由此保险人为之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给予相应赔偿;其次,若事故涉及的机动车不明晰,或者其并未投保强制保险,或者因抢救产生的额外费用超越了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此时需要承担的抢救、丧葬等相关费用,均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预先垫付完毕之后,其管理机构具有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权利。
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责任,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甚至潜逃藏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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