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想复婚孩子怎么判
一、离婚想复婚孩子怎么判
在我们国家的《民法典》里面有个规定,就是如果离婚以后两个人愿意重新在一起过日子,那么就得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手续。
这就像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具体这个手续怎么操作我们可以看一下法规里的详细描述。
首先,我们要知道的是,如果两个人真的离婚了,那么的判决就跟一样有法律效力。
假设两个人在离婚之后又想要复婚的话,他们只需要拿着之前已经被法院确认有效的判决书,还有各自的件,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行了。
只要这些证件齐全,并且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就会给他们发新的,同时把原来的判决书收回来。
所以,对于案例中的刘艳和周浩来说,他们只需要带着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还有各自的身份证件等材料,就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而法院准予离婚的生效判决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离婚后又想复婚的,持生效判决书和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即发给证,收回法院判决书。因此本案中的刘艳和周浩持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即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手续。
二、离婚小孩1岁怎么判
对于一岁大的宝宝来说,离婚时法院通常会把宝宝判给妈妈来养哦。
毕竟,两岁以下的小孩子嘛,还是跟着妈妈比较好啦。
不过呢,如果妈妈有些情况下没有办法照顾宝宝的话,那就可以让爸爸来带了。
这几种情况包括:
(1)妈妈患有某些长期性的传染病或者其它严重的疾病,宝宝和她在一起可能会被感染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2)虽然妈妈有能力宝宝,但是却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这时候爸爸提出要带宝宝的话,法院也会考虑的;
(3)还有就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比如妈妈有犯罪记录啊,或者有酗酒等不良习惯等等,这些都会对宝宝产生不好的影响,所以法院也会考虑让爸爸来带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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