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带走对方孩子怎么判
一、带走对方孩子怎么判
1.若抚养权一方不让另一方探视孩子,则有权探望者可以请求法院支持并保障其探望权。
如对方拒绝共同执行探望决定或裁决,法院可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实施拘留、罚款等措施。
2.无抚养权一方强行带走孩子时,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执行,让孩子归还。
如情况严重,甚至可以终止探望权。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的话,男孩会判给谁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年龄较小的儿子而言,通常会被判给具备最佳条件和能力去抚养他成长的那一方。
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首先可以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应交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并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来作出裁决。
以下是离婚后孩子可能判归女方抚养的几种情形:
1.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法律规定应优先考虑由母亲亲自抚养。
2.如果子女已经年满两周岁,但父母双方就抚养问题未能达成协议,此时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
3.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如果他们自愿选择由母亲抚养,那么这一意愿应该得到充分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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