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刑事附带赔偿范围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被告只能赔偿实际损失,比如物理打击带来的伤害,但不包括死亡或残废的赔偿金。
当然了,如果被告有能力而且愿意付出更多的补偿,法庭是会考虑的;如果调解不行,被告又没钱赔,受害者还是想要额外的钱,那就没戏了;不过如果真的非常困难,政府会提供一些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驾驶的。
二、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是什么,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子的附带民事赔偿,只能算直接的财物损失,就是看犯罪行为到底给受害人带来了多少真实的伤害,一般不会算上死亡或。
不过,如果被告方有钱并且想多赔一些钱,那法院就会同意;要是调解没成,被告真的没钱,而受害者或家属还想要额外的赔偿金,那法院就不会答应;但是如果受害者真的很困难,法院还是会给他们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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