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责对方肇事逃逸罪
一、如何追责对方罪
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过程中,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以下几种判定:
1.全责与无责。
在所有事件的起因皆为单方面当事人违规操作的情况下,违规当事人将承担全部责任,而对于该事故并无直接因果关联的另一方则不需负责;
2.主责与次责。
当一方当事人的违规操作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而另一方或其他第三方个体同样存在违规行为时,主要违规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更重的责任负担,而另一方或其他第三方则应承担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
在所有涉及到的当事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操作的案例中,各方当事人所犯错误的严重性相当,因此他们需要共同承担同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二、如何追责肇事逃逸
1.全责及无责。
若交通事故仅由于某当事人单方面违规所致,则该责任人承担全面责任;反之,如另一方与事故并无直接关联性的违规行为,则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2.主要责任及次要责任。
倘若一方主要因其自身违规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然而另一方或第三方同样存在违法行为,在此情况下,主要违规方应承担主体责任,而另一方或第三方则需承担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
当交通事故中的各当事人均存在违规行为,且情节相当,则各方均需承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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