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定性为肇事逃逸
一、怎么定性为
若要判定交通肇事者是否为逃逸行为,需满足以下三个基本要素:首先,该行为人须对其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具有明确的认知;肇事者在主观意识上出于故意躲避事故责任的动机;最后,从客观方面考察,行为人还需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而没有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举动。
在此情况下,若交通事故系被认定为肇事后逃逸,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驾驶,并终身禁止其再次获得机动车。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怎么定义肇事逃逸
1.无合法缘由擅自离去,理所当然视为逃逸根据我国的明文规定,所谓的“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在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肇事者意图规避法律责任,在驾驶肇事车辆或者遗弃肇事车辆之后选择逃跑的行为。
如果肇事者没有法定事由或正当理由,径自离开了事故现场,那么应视为其有意逃避法律的制裁。
2.逃脱事故现场后已具备报警条件却未履行该义务,或具备投案条件却故意拖延不肯归案的,均应视为逃逸。
3.即使有人代为承担责任,肇事者仍然要面临逃逸的严重惩罚。
若肇事者让他人代替自己承担责任,则将按照的相关规定进行从重处罚;倘若顶替者的行为构成犯罪,则应以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4.对受伤人员不施予援手导致其二次遭受撞击,同样属于逃逸致死的范畴。
逃逸致死不仅仅涵盖因伤势过重而死亡的情况,同时也包括受害者因受伤无法自行离开现场,进而被其他车辆再次碾压致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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