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的情况下肇事逃逸怎么去判定
一、不知情的情况下怎么去判定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判认定为肇事逃逸的情形如下所述:首先,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时,若有确切证据表明其并未意识到或者无法发现事故已经发生的事实,则不应被判定为逃逸。
当肇事者因逃逸被查获后,如其表示自己确实并不知情,可要求肇事者提供相关证据以供查证,或者交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深入调查和审查,以确定肇事者是否真的处于无辜状态。
最后,在必要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对现场进行详细鉴定来判断是否存在逃逸行为。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停车时被别人车刮了跑了算逃逸吗
若静止状态下被他人所碰撞,且对方驾车离去,那么是否可被判定为需要依据具体情况予以分析。
首先,责任人只有在对事件完全无知或无意识的状况下才可能不构成逃逸,也就是说他们在主观上并未有意规避法律责任;
若车辆仅受到轻微剐蹭,但驾车者却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离开案发现场的,该情况则表现出明显的故意行为,同时若有证据能够证实其在知晓事故之后的逃逸行为,可以被视为逃逸。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它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甚至潜逃藏匿的行为。
要判断某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第一,我们需要考察行为人是否明确知道自己已经造成了交通事故,这不仅仅取决于行为人的陈述,更需要从事故发生时的时间、地点、路况、行为人所拥有的知识和经验等多个角度客观评估其是否真正了解,进而确定其是否构成逃逸。
如果行为人在根本不清楚自己已经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下驾驶车辆离开现场,由于缺乏主观认知,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第二,我们需要审视行为人是否怀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意图,这既包括逃避刑事法律追究,也涵盖逃避民事法律追究、行政法律追究;第三,我们需要观察行为人在客观上是否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
只有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接受事故处理机关首次处理之前这段时间内的逃跑行为才能被认定为本规定中的“逃逸”。
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然后出于个人良知发现而返回现场接受处理,或者逃离现场不久就被拦截、抓获,这些都不会影响到“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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