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监控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一、无监控如何处罚
在没有监控录像记录的交通事故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相关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影响及其过错的严重性,以确定各自的责任比例,并根据此来分配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
在某些极端情况下,确实难以确认事故的具体责任划分时,也可以不对事故责任进行判定。
以下是关于的详细标准:
1.一方全责,另一方无责:
(1)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全责的一方将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而无责的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义务;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当机动车负有全责时,其需承担100%的赔偿责任;反之,即使机动车无责,也需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若其中一方是非机动车且负有全责,其需承担100%的赔偿责任;若其中一方是非机动车且无责,则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一方为主责,另一方为次责:
(1)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主责方将承担70%的责任,次责方则承担30%的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当机动车为主责时,其需承担80%的责任,非机动车、行人则承担20%的责任;反之,机动车为次责时,其需承担40%的责任,非机动车、行人则承担60%的责任;
(3)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主责方将承担70%的责任,次责方则承担30%的责任。
3.同等责任:若双方当事人在驾驶过程中的过错程度相当,那么他们将共同承担同等责任,即各承担50%的责任。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无监控肇事逃逸如何定罪
针对者,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施以三年以上的严厉惩罚。
在此类情况中,若行为人造成交通事故后故意逃避责任,但根据相关标准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其处以人民币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同时给予十五日以下的。
对于那些因驾驶机动车而引发交通事故,并且承担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者在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但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行为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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