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的商业保险可不可以理赔
一、的可不可以理赔
关于逃逸行为,仅对交强险进行理赔,而商业险则不予理赔。
首先,就交强险而言,现行法规尚未将其纳入保险公司的免责事项,同时,《民法典》也明文规定,若机动车驾驶人员在事故发生后逃逸,机动车仍在强制保险期内,保险公司应全额支付强制保险责任金额度内的理赔款。
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其理赔范围仅限于事故发生后因逃逸行为所导致的损失,投保人只需承担逃逸行为扩大损害的部分责任。
保险公司以逃逸行为作为免除自身全部赔偿责任的理由,违背了公平原则、诚信原则以及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人赔偿。
二、肇事逃逸刑事诉讼时间规定是什么
若肇事逃逸行为构成犯罪,追诉时效为10年;反之,则仅限3年。
凡在交通运输中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致使重大事故发生,对他人造成重伤、死亡或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创者,应处3年以下或。
如存在交通运输肇事逃逸或其他极度恶劣情节,将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逃逸致人死亡者,刑罚会加重至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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