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在门口停放被车撞了,也没有通知车主是不是肇事逃逸
一、车在门口停放被车撞了,也没有通知车主是不是
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行为人被视为:1)如果行为人在面对自己已经知道的交通事件中,为规避法律风险而未及时返回事故现场;2)如果行为人事先并不清楚所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而后在得知结果之后,选择驾驶或者放弃车辆以逃避责任。
无论行为人对于这次事故的了解程度如何,只要是在公安机关进行追查并确认其行为属于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皆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
具体来说,交通肇事逃逸事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判断:1)明确知晓发生了交通事故后,积极采取措施,如驾驶车辆或者舍弃车辆独自离开事故现场;2)无论是因为主观上的自信还是客观上的忽略,即认为自身与事故无关,从而不顾留在现场的责任而是迅速离开;3)在有或者无证驾车等嫌疑行为的情况下,在拨打报警电话后,不服从现场交警的指令,悄然离开事故现场,然后却又返回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二、车停在家门口被撞肇事逃逸有视频证据
若贵府车辆于家门之内遭意外撞击且致逃逸,您有权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请求刑事调查。
倘若经过深入的侦查程序,确实找到相关责任人的话,其车辆必须符合机动车强制保险要求的责任限额条件才可承担理赔责任。
如果肇事的机动车辆身份无法确定或该汽车并未参加强制保险,致使被侵害人因需进行紧急救治或安葬所需费用无法得到赔付之际,则应当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进行临时垫付以满足受害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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