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未碰到受害人,只是碰到受害人的轮椅,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一、车辆未碰到受害人,只是碰到受害人的轮椅,构成吗
如果有个人因违反交通法而产生交通事故,尽管他可能并未撞到任何他人,但是导致了相当大的财产损失,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个人将会被定性为犯下罪行。
相反地,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根本就没有出现过任何碰撞行为,然而却仍然导致了与此相关的任一人员或是财产方面的损失,例如,车辆内部人员或财产的损坏等等,那么按照官方定义,这也同样可以被称为是一起交通事故。
根据官方界定,所谓的‘交通事故’,实际上就是指由车辆在道路上的过失或是意想不到的原因所引发的,导致人身死亡或财产损失的一系列事件。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保险赔偿吗
发生交通事故且肇事者为逃避责任而逃离现场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此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会对超出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之外的所有受害人均进行人身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的有限度补偿。
倘若由社会救助基金先行支付受害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所需的用和部分或全部的救治费用,其将具有对者发动追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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