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死亡方下同意保险公司按责任书比例赔偿怎么办
一、死亡方下同意保险公司按责任书比例赔偿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对于因交通事故所引发的伤亡,通常由保险公司在其投保金额内进行赔付。
若无保险或超额赔偿,则需由主责人负责。
关于主要责任的赔偿事宜,应视事故双方性质而定。
具体来说,如一方是非机动车,另一方是机动车,则由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赔偿比例为80%;反之,若非机动车为主责方,则赔偿比例降至40%。
当双方均为机动车时,主责方的赔偿比例为70%,次责方为30%。
在此情况下,首先应由进行赔付,剩余部分再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肇事导致轻微骨折怎么赔付
在交通事故中不幸造成轻微骨折,我们会提供一系列赔偿,其中包括医疗费、以及可能产生的伤残费用。
具体赔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住宿费等等。
若您的情况符合伤残标准,还可申请、残疾辅助器具费、被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而产生的康复费、护理费及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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