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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甩出车外死亡是否能作为第三者

合飞律师1周前 (03-23)普法百科2

一、甩出车外死亡是否能作为第三者

具体情况取决于实际状况。

倘若在事故发生之际,车上乘客由于被甩离所乘车辆之外且未与其再次碰撞导致伤害或死亡,那么他们应被定义为"车上人员"。

若车上人员从所乘车辆的承载空间中脱离出来后,却受到该车辆的牵引、撞击乃至碾压等影响,最终不幸伤亡的,则他们应被视为"第三者"的范畴。

关于机动车颠覆、倾斜等原因导致脱离被保险机动车辆并对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况,我们并不建议将受害人归类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第三者。

如果受害人要求保险承担限额赔偿责任,我们也无法予以支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二、交通肇事酌定不起诉

之不起诉,根据具体情况可归为法定不起诉与酌定不起诉两类。

其中,法定不起诉往往适用于案件疑点重重且证据不足,达不到刑事诉讼要求的状况;而酌定不起诉,又称为相对不起诉,则是在行为轻微,无需判刑或可免于刑罚的情况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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