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怎么办
一、双方都不要孩子怎么办
1.在涉及到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倘若双方都拒绝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可以先行作出临时性的裁决,将孩子暂时交由某一方监护。
2.在这一阶段,当事人各方必须针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展开充分的协商,并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来明确究竟应该由哪一方承担起抚养的职责,同时,另一方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在此基础上,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审慎地做出决定,决定孩子最终由哪一方抚养。
3.相关的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被割断或消失。
即便在离婚之后,子女无论是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养,他们仍然是父母双方共同的子女。
同样,离婚后,父母双方依然享有对子女的抚养、以及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子女年龄未满两周岁,那么通常应由母亲直接抚养;若子女已经年满两周岁,但父母双方对于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将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最后,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他们的真实意愿应当得到充分尊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的时候孩子一般是怎么判的
在涉及到离婚后权归属这一问题时,我们需深入剖析其多元层面所涉及的诸多要素。
针对年龄尚不足两周岁的幼儿来说,通常情况下,他们会被直接交由母亲进行抚养。
当孩子年满两周岁之后,父母双方便可通过协商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若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最终的决定权将交给法院进行裁决。
至于八周岁及以上的儿童,我们应充分尊重并考虑他们的真实意愿。
在离婚后,如有必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同样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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