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满足哪些条件能够变更子女抚养权
一、后满足哪些条件能够变更权
在夫妻离婚之后,若满足以下特定条件,则可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首先,父母双方再度针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关协议,即可实现抚养权的自动变更;
当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由于患上严重疾病或身体残疾导致无法继续抚养孩子,且与其共处期间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明显的负面影响,那么这种情况下,未实际该孩子的家长有权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最后,家庭法律实践中也可能存在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在离异家庭中探讨子女抚养权益,通常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首先,在于离婚当事人之间进行商议,明确子女的抚养权益所在。
若是双方无法就该问题达成共识,那么最终它将被赋予法院来决定。
在这过程中,审判机关会依据子女的实际年龄、性别、身心健康状态以及父母的抚养能力和家庭居住环境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以确保法院所做出的裁决能为子女的健康茁壮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另外,对未满2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遵循公认的婴幼儿抚养惯例,一般跟随母亲共同生活。
对于已满2周岁及以上岁数的子女,法院会在慎重的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之后,通过全面审查评估,最终作出对子女更为有利,有益于其成长发育的抚养权利决定。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