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是怎样的
一、逃逸认定是怎样的
1、交通肇事逃逸的一般是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二、需要多久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3、如果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没有严重的过错行为,肯定也不会发生事故后逃逸了。即便是事故造成的特别严重的后果,本人没有任何行为的,肯定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绝大多数逃逸的驾驶员,都是深知自己有重大违法行为。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米小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