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残疾儿子怎么判
一、离婚后残疾儿子怎么判
在涉及到离婚诉讼问题的情境中,当夫妻双方育有一位残障儿童时,法院将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予以裁决。
首先,法院需认真审查这对夫妇的婚姻状况及情感关系,以便确认是否应予以许可其离婚请求。
接着,法院会评估残障儿子所需的环境及家长的抚养能力。
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最大利益,并将抚养权授予能为孩子提供更优越生活条件与优质教育资源的那一方。
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孩子的情感依附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从而作出是否批准离婚以及孩子抚养权归属的最终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后款怎么判
在面临离婚诉讼之际,涉及到的房产所属的拆迁赔偿款项若被认定为属于,首先应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达成处理方案;如遇双方无法协商达成共识者,法庭将依据相关并参照财产实际状况,依法对此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与判决。
反之,若房产所属的拆迁赔偿款项明确归夫妻中的某一方所有,那么在进行离婚的过程中,理所当然的该部分财产不应进行分割,而继续归属原先所有者的个人名下。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