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智障妻子离婚怎么判
一、儿子智障妻子离婚怎么判
关于智障儿童在离婚案件中的裁定事宜,法院将始终把保护子女身心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作为首要考量因素,同时充分权衡父母双方的抚育能力以及实际抚养条件等多个方面的具体状况来做出公正判定。
依据我国《》于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项项明确指出,在父母离婚之后,若所生子女年龄不足两周,则通常情况下应由母亲担任法定并负责抚养。
而对于年满两周以上的孩子,若父母无法就抚养责任达成共识,则需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将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其真实意愿应得到充分尊重与体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儿子走丢夫妻离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若一方当事人失踪,那么,被申请失踪的一方将失去对子女的。
这是由于失踪者无法履行其作为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抚养权自然而然地会被授予另一方。
若另一方同样无法承担起抚养孩子的重任,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将孩子交由具有经济实力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或者,如果孩子的兄弟姐妹具备抚养能力,他们也可获得抚养权。
关于孩子的用问题,失踪一方既然已经下落不明,自然也就无法承担相关费用。
但是,假如失踪的一方拥有任何资产,这些财产理所当然可以用以抵扣孩子所需的抚养费。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