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刚满月离婚该怎么判
一、孩子刚满月离婚该怎么判
若家有幼子刚刚度过满月的时光便迎来了离婚的笼罩,那么严峻的现实中,幼子通常被判决至女方的膝下;究其缘由,在于离婚议案告终之际,对于尚未年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法律以母亲亲自抚养为首要原则,以此彰显母爱的伟大和温暖。
唯有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即母亲无法承担起抚养责任或存在不适宜抚养的状况时,才可能将孩子的交予父亲。
所谓“不适宜抚养”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母亲虽具备抚养能力却未能尽职尽责,而父亲则坚决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母亲身患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子女确实无法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在裁决孩子归属问题时,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标准:首先,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应由母亲抚养,这是基于子女尚处婴幼儿阶段,需要母亲的母乳喂养,母亲能够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呵护;其次,当孩子年满两周岁,女方已经实施了绝育手术,而男方尚未进行此类手术,并且男方的年龄与女方相差无几;再次,如果孩子自出生以来一直跟随母亲生活,若离婚后改为跟随父亲生活将会对其生活习惯产生重大变化并影响其健康成长;此外,如果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基本相当,例如工作稳定性、收入水平等方面没有显著差异,但男方对婚姻关系破裂负有过错,例如有确凿证据表明男方存在等行为;最后,男方若存在不良嗜好,如沉迷于赌博、酗酒等恶习,这些恶习对孩子的成长发育产生负面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女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机会将大大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第二条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部队离婚孩子怎么判
倘若部队现役军人离异,且涉及的子女尚不满两周岁,那么依据法律规定,通常会将孩子判予母亲进行监护。
若子女年龄超过两周岁,并且父母双方面对面对于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人民法院将会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将孩子交由哪一方抚育更为有利,以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
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之后,法院在作出关于其抚养权的判定之时,应当充分尊重孩子自身的真实意愿,也就是按照孩子自己的意愿来决定与谁共同生活,进而将他们判给愿意与其共同生活的一方进行扶养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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