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一、都想要孩子的怎么办
如欲争取权,首选应与对方展开充分协商以达成子女抚养权变更共识,签订相应协议并办理公正手续,皆具备同等法律约束力。
若无法协商一致,则可诉诸于法,由人民依法判决抚养权归属之变更。
具体而言,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明确规定四种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
1. 确因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而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 未尽抚养义务或存在虐待行为,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3. 年满8周岁且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
4. 其他合理原因需变更抚养权。
此为兜底条款,赋予法官一定自由裁量权,以便在审理过程中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证明书
变更抚养权所需提交之证据包括:
1. 证实对方抚养不尽责或有虐待行为之证据;
2. 被抚养人无他/她人照顾,而另一方享有其他的证据;
3. 子女由申请人照料更有利于其发展之陈述;
4. 证明另一方患有慢性病或其它严重病症,或是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继续担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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