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哪些情形下对交通肇事处以刑罚

哪些情形下对交通肇事处以刑罚

(一)、处三年以下或者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

1、酒后、吸食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具有上述1-3项及1-5项情况,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即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2、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3、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三)、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的共犯论处。

(四)、以或者定罪处罚。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

交通肇事罪是如何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另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笔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风暴、洪水等造成,则就不应以本罪论处。当然,事故发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这里就更应该认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本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行为人高速超车后突然发现前方几十米处有人穿越马路,便打方向盘试图避开行人,但出于车速过快,致使车冲入人行道而将他人压成重伤。此时,行人穿越马路作为介入因素仅是发生本案的条件,肇事的真正原因则是行车,因此应当认定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从而可以构成本罪。

(二)本罪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界限

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在主观方面都出于过失;在客观方面,都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但它们是不同性质的犯罪,应严格划清它们之间的界限。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1)前者的主体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虽然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构成该罪主体,但他们也必须是在操纵交通工具、交通设备,与交通运输人员不同的,仅是他们不具有交通运输人员身份;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前者发生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严重后果是由于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引起的;后者的发生与交通运输活动无关,严重后果是由于行为人在交通运输活动以外的日常生产、生活中马虎草率、粗枝大叶,不细心谨慎引起的。

(三)本罪与利用交通工具、的界限

两者都会出现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后果,但交通肇事罪中行为人对于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结果的发生,表现为过失的心理态度;而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则表现为故意的心理态度,这是区分两者的关键所在。

(四)本罪与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的界限

两者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都可能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但两者存在明显区别:一是主观方面不同。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以驾车撞人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二是客观方面的要求不同。交通肇事罪在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的违章行为必须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才构成为犯罪。

(五)本罪与、的界限

交通肇事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不之处在于,一是侵犯交通运输安全的侧重点不同。交通肇事罪侵犯的主要是公路、水上交通运输的安全,重大飞行事故侵犯的是航空交通运输的安全,铁路运营事故罪侵犯的是铁路交通运输全。二是在客观方面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内容略有不同。三是犯罪主体不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交通运输人员和非交通运输人员;重大飞行事故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航空人员,包括空勤人员与地面人员;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铁路职工。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哪些情形下对交通肇事处以刑罚”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的规定,交通事故负全部的责任,并且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就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米小律网进行。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477021.html

哪些情形下对交通肇事处以刑罚的相关文章

对交通肇事处刑罚情形哪些

对交通肇事处刑罚情形哪些 一、三年以下或者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上,负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上重伤,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

行人在何种情形下构成交通肇事罪,行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典型案例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行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哪些,交通肇事罪被判缓的条件都有哪些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

哪些情形规定遗嘱无效(有哪些情形会导致遗嘱无效)

1.无民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有哪些情形导致遗嘱无效 《民法典》规定了四种遗嘱无效的情形,这四种情形属于遗嘱的实质无效,出现这些情况,遗嘱当然无效,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于哪些情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于哪些情形的人)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监视其行为的强制方法。俗地说,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指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区域指定一个地方,由专人看管,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的生活、饮食。 网友咨询: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于什么况?...

诉讼程序违法是指哪些情形呢(民诉讼程序违法是指哪些情形的规定)

违反法律规定但不影响公正审判的诉讼不予重审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2019年第七次法官会议纪要) 【会议日期】2019年5月17日 【主持人】郭秀江 [在场评委]宋楚晓、杨志华、熊俊勇、刘爱涛、寇丙辉 案件基本实 1990年12月1日,合浦县政府作出第《关于营盘林场与营盘乡石村村公...

关联关系包括哪些情形呢(关联关系包括哪些情形和内容)_重复

亲爱的纳税人,又到了年度关联方申报的时间了。 该局在其网站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关联申报及同期资料准备的提示》后,收到不少相关申报的询问。根据咨询内容和往年申报汇总,我们整理了纳税人最关心的五个常见问题,并在此予解答。我们总结了五种最常见的申报错误,并提请纳税人注意。我们...

关联关系包括哪些情形呢(关联关系包括哪些情形和内容)

亲爱的纳税人,又到了年度关联方申报的时间了。 该局在其网站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关联申报及同期资料准备的提示》后,收到不少相关申报的询问。根据咨询内容和往年申报汇总,我们整理了纳税人最关心的五个常见问题,并在此予解答。我们总结了五种最常见的申报错误,并提请纳税人注意。我们...

哪些情形撤销监护权(哪些情形撤销孩子的监护权)

1、性侵害、背叛、遗弃、虐待、暴力侵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无人看管的状态,造成未成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危险,经教育不改的;3.六个月上拒不履行监护职责,致使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缺乏生活来源的;等一。 可撤销监护权的情形哪些 1、性侵害、出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