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有哪些规定
(一)酒后、吸食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相信很多检察官在办理交通肇事案件时,都是怀着复杂的心情在翻阅卷宗的,特别是面对检验报告中血淋淋的照片。据统计这几年全国每年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约在20万起,死亡人数基本在几万人左右。想想这事故背后有多少家庭从此痛不欲生?检察官们都万分痛心。因此,今天我们就来说说“交通肇事罪”那些事儿,希望能带给大家一些思考。
案情
的一天,张某后驾驶小型轿车从闽江学院往大学方向行驶,行经某路灯杆处时,越过道路中心与对向林某正常行驶的二轮轻便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后座的黄某当场死亡、林某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以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该起交通事故张某负全部责任。最后,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检察机关批准。
说法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大家都知道肇事者摊上事了。但是具体摊上什么事?要负什么责任?经济赔偿责任还是刑事责任?到底发生什么样的交通事故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呢?所谓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一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那只造成一人重伤,不在上述规定内,保险赔下,就没事了吧?这可不一定。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对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也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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