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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一、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1、发生交通事故后,申请伤残鉴定所需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本);

(2)委托鉴定书(或交通队出具);

(3)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

1、由公安机关或者当事人等委托的具有鉴定资质的组织,必须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完成对事故的检验、对事故的鉴定、对事故的评估。当这些都做完之后,就是出具相应的报告,然后由出具报告的方面盖章签字产生效应。

2、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告后的两日之内将报告交给事故的当事人。如果在收到报告之后当事人对这个报告存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这些报告的三天之内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以后,再找另一个机构或者组织进行事故的鉴定。

3、如果是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报告存有异议,可以再收到报告的三天之内在相关部门进行反馈以及备案。

4、申请的重新鉴定的机会只有一次,这一次的时间和上一次的是一样的。

5、评定书。这个一般就包括案件的详情,住院的详细信息,以及的判定等,然后由评定人进行签字之后生效。

6、 如果在这个时间中,出现了多份报告那么这些报告的出具人都有法定的资格你那么就以这些报告中出具人级别最高,才行最高的出具人出具的报告当做这个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报告。因为这种出具人更具有权威性。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申请伤残鉴定所需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委托鉴定书;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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