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担保人需要还钱
一、什么情况下担保人需要还钱
倘若该项为一般性保证,即必须先向借款者进行求偿,而后若仍然存在债务尚未偿清之部分,此部分则需由担保人负责继续偿还。反之,若该项贷款为性质,则债权人有权选择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中的任何一方履行债务,此时担保人亦须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因此,担保人在不同的法律情境中,所应承担的还款责任各不相同。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未经审判或者,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什么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在此类情形下,担保人将可不履行其担保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种情况:首先,当主合同的签订方双方恶意串通,欺诈性地诱使担保人提供保证时;其次,当主合同的债权人利用欺骗或威胁等手段,使得担保人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提供保证之时;再者,若担保人已与债权人提前约定不得转让债权,而债权人未得到担保人书面同意便擅自转让了债权;最后,若过保期间也可能导致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三、什么情况下不能做担保人
哪些情况下我们不应该当别人的担保人,以下这些情况是不能够担任担保人的:首先,国家机关是不能给别人做担保的,但是如果经过了国务院的特别允许,比如说为了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而进行的转贷业务,那就另当别论;其次,像学校、幼儿园、医院这样的以公益为主要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是不能给别人做担保的。
再者,如果你所在的单位或者社团是从事经营活动的,那么如果没有其他让保证合同失效的原因存在的话,你们签的保证合同还是会被认为是有效的;还有就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也不能给别人做担保;不过,如果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得到了法人的书面授权,那他们在授权范围内提供的保证还是可以被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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