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民间借贷纠纷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民间借贷纠纷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存在借贷合意:双方当事人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形成关系。这可以通过书面合同、口头约定或其他能证明借款意愿的方式体现。
2.出借人交付借款:出借人需实际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未交付借款则借款关系不成立。交付方式可以是现金交付、转账等。
3.借款人具有还款义务:借款人基于借款合同约定,负有按照约定时间、金额偿还借款的义务。
4.借款用于合法用途:一般来说,借款应用于合法的经济活动,若用于非法活动,可能导致借款合同无效。
5.借款利率符合法律规定:法律对民间借贷利率有一定限制,超出法定范围的利率不受法律保护。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构成要件,才构成民间借贷纠纷。
二、民间借贷纠纷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民间借贷纠纷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存在借贷合意:双方当事人达成借款的意思表示一致,包括借款的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相关约定。
2.出借人交付借款:出借人需实际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这是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关键条件之一。如果仅有借款合意而未实际交付借款,一般不构成民间借贷纠纷。
3.借款人未按约定还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金额等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4.借贷关系合法:民间借贷行为本身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借款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等。如果借贷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可能导致借贷,从而引发纠纷。
总之,民间借贷纠纷的构成需要同时满足以上几个要件,只有在具备这些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民间借贷纠纷,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三、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权确定主要依据以下规则:
1.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当事人可书面约定管辖法院,约定的管辖法院应符合法律规定且明确具体。
3.借款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是接受货币一方,所以出借人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4.若合同已经履行,以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履行地的确定需根据具体交易情况判断,如交付借款的地点等。
总之,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权要综合考虑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约定管辖以及合同履行地等因素,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便于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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