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诈骗立案标准
广西欺诈案件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分为公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在广西,行为人欺诈公私财产,金额未达到3000元的,不构成犯罪,案件为公安案件;金额超过3000元的,构成欺诈罪,为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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