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离婚两个孩子一般如何判
一、民法典规定离婚两个孩子一般如何判
1、离婚两个孩子一般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即根据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因素予以考虑,判断夫妻双方谁更有利于,确认归属。例如,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手续办理流程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证明、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的,应予登记,发给,注销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4、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夫妻双方有下面的一些情况,那么会优先考虑把孩子判给他:一方做过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的原因导致现在没有再的能力;没离婚前孩子就长期跟着某一方生活,对另一方的依赖没有那么强,那么也是要优先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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