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变更具体法定条件
一、抚养权变更具体法定条件
1、抚养权变更法定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孩子抚养权和区别是什么
1、监护权重于抚养权,监护权是法定权,抚养权是协商或裁判授权。
2、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 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 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而产生。
3、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抚养权,有抚养权一定有监护权。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文书推荐: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