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权纠纷管辖法院
一、离婚抚养权纠纷管辖法院
1、离婚抚养权纠纷管辖法院适用法中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如何确定变更抚养的管辖法院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可知,变更抚养权案件的管辖法院应该为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综上,变更权的诉讼案件是属于民事案件中的一类,因此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是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对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案件进行管辖。但要是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则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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