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一、借款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借款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存在明显区别。
1.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借款事项达成合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例如,出借人表示愿意出借一额的款项,借款人表示愿意接受并按约定还款,此时借款合同成立。
2.生效则意味着合同具备法律约束力。一般来说,依法成立的借款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条件或期限,只有在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时才生效。
3.成立侧重于合同的形成过程,而生效更强调合同对当事人的法律拘束力。只有合同生效后,双方才需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二、借款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要求
借款合同成立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双方达成合意: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双方必须对借款的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重要条款达成一致。如果双方在这些关键问题上存在分歧,合同就无法成立。
2.出借人提供借款:出借人需要实际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这是借款合同成立的重要条件之一。仅有借款的意向或口头约定,而未实际交付借款,借款合同通常不成立。
3.借款人具有借款的能力和意愿:借款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借款的义务,并表示出真实的借款意愿。如果借款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其签订的借款合同可能无效。
4.书面形式(一般要求):为了避免纠纷,借款合同通常要求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便于举证和解决争议。虽然法律也认可一些口头借款合同的效力,但在发生纠纷时,举证较为困难。
三、借款合同成立与生效有何不同
借款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存在明显差异。
借款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借款事宜达成合意,通常表现为双方对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合同即成立。
而借款合同的生效,除了合同成立的条件外,还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一般来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对于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通常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生效意味着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例如,若借款合同成立但未生效,贷款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要求借款人还款,但借款人已实际使用借款的,仍应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以上是关于借款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