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官司中有哪些证据
交通事故官司中有哪些证据
1.书。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无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及责任无法认定六种。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中位置至关重要,它影响到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的承担如: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交通官司中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2.书。伤残鉴定是指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根据检验结果按照伤残评定标准,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把伤残划分为十个等级,从十级伤残到一级伤残依次加重,一级伤残最为严重。伤残鉴定是民事赔偿的重要依据之一,尤其是在要求对方支付时,更是必不可少的证据。否则,将由于没有相应证据的支持而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
3.当事人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的票证和单据。这些费用的单证是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必不可少的证据,也是支持自己赔偿请求的依据,否则当事人如果没有相关证据支持而漫天要价,结果只会白白多交一部分、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
4.除了以上几种重要的证据外,诉讼中常见的证据还有车损物损证明,误工证明,受害人死亡的还要有以及受害人被人情况证明等一系列诉讼证据,只有把各种证据都搜集起来才能够最大限度地证明自己的主张,从而获得最大限度的赔偿。 本案中虽然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任某对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只是证据的一种。在当事人共同申请的交警调解中该认定书是当然的依据;在法院的民事赔偿诉讼中,事故责任认定书仅是比较重要的证据之一,已经不再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全部依据。法院根据当事人各方举证证明的事实,完全可能做出不同于责任认定书载明的责任分担比例的判决。也就是说法院对赔偿责任的划分,是基于举证质证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做出判决,而不仅是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
以上就是合飞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交通事故官司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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