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家暴离婚孩子怎么判
一、父母家暴孩子怎么判
在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中,若孩子的抚养权被裁定为无家庭暴力一方所有,那么这意味着在法律的角度下,附带在家暴行为中的一方显然不具备抚养孩子的适当能力。
如果有可信度较高的证据证实了家暴情况的存在,那么这样的一方将被视为不适宜承担抚养责任。
对于年龄未满两周岁的孩子,通常会被裁定由他们的母亲来抚养。
然而,如果孩子的年龄在两周岁以下,则原则上应由母亲获得抚养权;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将根据对孩子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判断。
如果确实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某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等严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因素,那么孩子抚养权判归另一方的可能性将会大大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家暴导致离婚孩子怎么判
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后,子女的通常会被赋予至另一方手中。
因为家暴是对人身权益的严重侵害。
当一方采取家庭暴力的方式时,这无疑表明他们无法提供一个健康、安全和有益于子女成长的环境,而在司法实践中,抚养权的归属都是基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考量进行裁决的,因此,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往往难以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鉴于以上原因,因遭受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的权,应优先考虑有利于子女全面发展的一方获得。
若作为受虐待一方,其有权以此为辩护理由向法庭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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