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律师要给钱吗
法律援助律师一般不给钱,法律援助是免费的。钱法律援助是一项政府提供的服务,旨在为经济困难或其他特定条件下的个人或团体提供减免费用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通常由政府设立,负责实施和管理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的主要特点包括:
1. 政府责任:法律援助是政府履行对公民责任的一种方式,由政府资助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执行。
2. 制度化:法律援助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的运作程序。
3. 特定对象:法律援助主要面向经济困难的人群、残疾人士、以及其他需要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也包括法院认定的特殊对象。
4. 费用减免:法律援助机构为受援对象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法律服务,法院也会对受援对象的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给予减免。
5. 服务形式多样:法律援助不仅包括诉讼法律服务,如刑事辩护和代理、民事和行政诉讼代理,还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如法律咨询、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和公证证明等。
法律援助确保了每个人都能够在法律面前平等,无论其经济状况如何,都能获得必要的法律帮助和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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