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多少钱不还算老赖
在生活中,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总有一些人借钱不还,令人头疼。那么,欠款究竟达到多少才会被认定为“老赖”呢?
一、欠款多少钱不还算老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欠款达到以下金额标准才会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老赖”:
1.法定情况下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且欠款金额超过2000元;
2.情形严重情况下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因借贷、民间借贷、消费等行为产生的纠纷,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或者调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
拒不履行其他法定义务,且欠款金额超过10万元。
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行为包括哪些?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主要包括:
1. 拒不偿还原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等;
2.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用等;
3. 拒不履行买卖合同,拖欠货款或拒收已订购的货物等;
4. 拒不履行租赁合同,拖欠租金或损坏出租房屋等;
5. 拒不履行服务合同,拖欠服务费或提供不合格的服务等。
三、拒不履行其他法定义务行为有哪些?
拒不履行其他法定义务的行为主要包括:
1. 拒不支付法定的社会保险费;
2.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中关于子女抚养、赡养老人、医疗费等方面的裁决;
3. 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拖欠罚款或不履行行政拘留等;
4. 其他依法应当履行而拒不履行的义务。
欠款达到一定金额标准,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其他法定义务,才会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老赖”。具体金额标准和情形因情况而异。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