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怎么认定
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持有人授权,第三方在相同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识,或进行其他干扰、妨碍商标权利人正常使用其注册商标,从而侵犯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具体包括:
1. 未经注册商标持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识。
2. 销售知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 未经授权,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此类伪造或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
4. 未经注册商标持有人同意,去除或更换其注册商标标识,并使这些更换商标的商品重新进入市场。
5. 其他对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的行为。
总之,未获得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就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这将构成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商标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九条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