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的区别
一、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的区别
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的区别如下:
1.离婚调解书是在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法院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制作的法律文书;
2.离婚判决书是双方协商不成、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而形成的法律文书。
3.另外,离婚调解书作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均不能对调解书提出上诉;
4.一审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书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诉讼离婚要交哪些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
的程序是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米律提醒您,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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