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没三年离婚怎么办
军人的婚姻往往承载着更多的责任与特殊意义,而当面临结婚没三年就想要离婚的情况时,其中的问题和处理方式备受关注。下面我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
一、军人结婚没三年离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军人婚姻受法律特殊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军人一方提出离婚,通常按照普通离婚程序办理。但如果是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需要经过军人一方同意,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离婚协议中,要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出明确约定。
若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在审理时,会充分考虑军人的特殊身份和贡献,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等问题,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决。比如,军人的特殊津贴、伤亡保险金等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财产,一般会归军人个人所有。
二、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特殊规定
在军人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有一些特殊规定。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但在具体分配时,会考虑军人的职业特点、贡献大小以及双方的实际情况等因素。比如,如果军人在婚姻期间因执行任务受伤,导致获得的伤残补助金,通常认定为军人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军人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定
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是军人离婚案件中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法院通常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意愿、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
如果子女年幼,通常会倾向于判给母亲抚养,但如果母亲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等,则可能会判给父亲。
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充分考虑子女的意愿。同时,如果军人一方因工作性质无法照顾子女,也可能会对抚养权的归属产生影响。
总之,军人结婚没三年离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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