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家暴不立案怎么办
一、派出所家暴不立案怎么办
倘若遭遇他人暴力袭击且报案至警方却未获立刑事案件处理之回应时,当事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以及复核请求,甚至可向同级检察院进行申诉,或依据相应法律条文向法院提交自诉请求。
在公安机关收到报案、控告、举报以及等材料后,应依照职权范围及规定程序,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若经审查认定并无犯罪事实存在,或者犯罪事实极其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之时,公安机关有权决定不予立案,同时需将不予立案的具体原因告知控告人。
如控告人对此结果持有异议,则可依法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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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一年被家暴了怎么办
当自己或周围的亲朋好友身处家暴环境之中时,首要任务便是确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同时务必留意证据保存。
面对事件,应当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应对。
举例来说,受害者可以迅速联系所在社区的居委会、村委会以及妇女联合会等相关机构或组织,以获取必要的协助或调解服务。
又或在家暴行为发生之时,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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