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界定家暴
一、怎么界定家暴
咱们来说说家暴的判断标准:
(1)身体上的暴力嘛,就是说两个人在家里动手打架,把另一个人打得要死啊、残疾啊、重伤啊这些情况啦;
(2)精神上的暴力就是,比如冷战、吵架这种冷暴力,或者一方老是用言语威胁、恐吓、侮辱另一方,让人家得上了精神病之类的;
(3)性方面的暴力呢,就是一方总是强迫另一方跟他发生性关系,而且还弄出了伤害来;
(4)还有一种情况也是家暴哦,那就是同居的情侣之间互相打闹、孩子欺负父母、监护人打孩子等等这些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二、怎么算家暴
简单来说呢,家暴就是家里有人对其他人动手动脚啦,伤害人家的肉体啊、心灵啊之类的。
比如说,用拳打脚踢、用绳子捆起来、搞残疾烟雾弹、剥夺人身自由啊甚至天天咒骂、威胁恐吓等等这些不好的事情哦。
然后呢?还有个挺重要的地方得说一说,那就是这个伤害的程度要够厉害才行。
也就是说,家暴做出来的事儿嘛,肯定会让人家受到一些伤害的,不止受害的那个人受伤,他/她周围亲近的亲戚朋友也都有可能被牵连进去。
家暴这种事,不仅仅是对受害人和其他家人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造成很大的伤害和威胁,还会影响到下一代的成长呢!要是小孩子从小就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看到爸爸妈妈打架,那可真是太可怜了,他们的身心都会受到极大的伤害,可能会变得胆子很小、不爱说话,或者开始逃避家庭,变成一个孤独的小孩儿。
最后呢,我们再来看看受害人受的伤到底是不是因为对方的家暴行为引起的。
如果受害人身上的伤痕啊、疼痛啊啥的,是因为别的原因弄出来的,那就不能算是家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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