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必须有离婚冷静期吗
一、离婚协议必须有离婚冷静期吗
离婚协议必须有。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存在三十天的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包括哪些
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包括: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米律提醒您,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如下:
1.双方具有离婚的合意。
2.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
3.夫妻双方必须是完全能力人。
4.离婚协议对子女的抚养权、财产、债务等问题进行了合理性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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