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离婚财产分割有异议怎么处理
一、离婚后对离婚财产分割有异议怎么处理
离婚后对离婚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处理是要求重新分割。离婚后,一方以尚有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如下: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米律提醒您,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三、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强制执行吗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是夫妻所负的共同债务,夫妻双方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债务的,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夫或妻个人所负的债务,对方也可以申请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个人的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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