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起诉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起诉费收取标准是: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
1.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
2.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 元;
3.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
4.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
5.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
6.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
7.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 ×0.5%+10010元。
二、离婚诉讼费什么时候交
离婚诉讼费是由原告收到缴费通知次日起7日内缴纳。法律明确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米律提醒您,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三、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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