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审判结果的依据是什么
一、离婚官司审判结果的依据是什么
官司审判结果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具体情形如下: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三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米律提醒您,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三、起诉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起诉离婚孩子会判给谁,要依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等原则而定: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先由父母协议决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规定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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