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得了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一、一方得了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一方得了精神病可以离婚的,并且若当事人的精神病造成其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通过诉讼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审理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精神病人离婚后要出抚养费吗
精神病人离婚后要出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与负担能力有关。若与精神病病情无直接联系。即若精神病人无法正常参与劳动,且没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部分或全部减免抚养费,米律提醒您,若精神病人可以参与劳作,具有足够的收入,或不能劳作,但具有足够的财产,应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
三、精神病离婚可以探视孩子吗
原则上精神病人在离婚后也可以探视孩子,除非做出了一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可以中止探视权。
《》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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