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怎么确定的呢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怎么确定的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是根据法规规定确定的,旨在确保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获得基本的赔偿保障。
具体来说,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分为有责任和无责任两种情况,其中:
有责任的赔偿限额:如果被保险人有责任,则死亡或伤残赔偿的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的限额为0.2万元。而在此之前的事故,相应的限额分别为11万元、1万元和0.2万元。
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对于无责任方,死亡或伤残赔偿的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的限额为100元。
这些限额是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综合考虑赔偿覆盖面与消费者支付能力后确定的。如果责任限额过低,可能无法起到应有的保障作用;而责任限额过高则可能导致保险费率大幅度上涨,使得消费者难以承受。
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调整是由中国银保监会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进行确定的,并且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例如,最近的一次调整是在二零二零年9月9日之后,将总责任限额从之前的12.2万元提高到了20万元,提高了对受害者的保障水平。
因此,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是有明确规定的,其目的是为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减轻其经济负担。同时,这些规定也反映了社会对于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视和对受害者权益保护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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