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吗
一、离婚后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吗
离婚后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
我国《》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米律提醒您,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视权可以接回家住吗
探视权是否可以接回家住应当基于协商的情况而定,协商一致就是可以的。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关于探视孩子可不可以接回家的问题,首先是由夫妻双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如果双方约定探视孩子时可以接孩子回家,那么就可以把孩子接回家;如果双方约定探视孩子时不能接孩子回家,那么就不能把孩子带回家。
三、探视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探视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要满足的条件如下所示: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权利承受人;
3.在法律文书生效两年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