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怎么界定转移财产
一、民法典中离婚怎么界定转移财产
中离婚界定转移财产的方法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6.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7.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的;
8.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二、离婚前发现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前发现转移财产的处理方式如下: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起诉申请财产保全,而法院在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即可开始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相关措施。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米律提醒您,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财产转移创造了一定的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三、离婚时转移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离婚时转移财产的法律后果是应该少分或不分财产。《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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