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自愿离婚有冷静期吗?
一、民法典自愿离婚有冷静期吗?
民法典自愿离婚有冷静期,诉讼离婚没有冷静期,需要一个月冷静期。当事人协议离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米律提醒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设立离婚冷静期的原因
设立的原因如下:
1.婚姻基础差
这种类型主要是由于夫妻双方“闪婚”,双方在彼此了解不深的基础上组成家庭,往往可能在婚后因价值不合、习惯差异等因素而导致双方无法继续生活下去。
2.外遇导致感情破裂
3.家庭暴力
多是由于婚姻一方对另外一方采取暴力行为而使整个家庭处于一种不安定的状态,客观情况下,多是丈夫对妻子实施家暴行为,从而侵犯妻子的合法权益。
4.不履行家庭义务
某一方消极地履行其对家庭应尽的义务或者不积极承担自身责任的情况下,会给对方带来较重的压力,双方之间很容易因责任的不对等性而产生矛盾,最终离婚。
5.物质条件变化
三、离婚冷静期双方联系吗
可以联系。“离婚冷静期”制度,在期限内,双方需保持冷静和理智,原则上不准提出离婚,该冷静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冷静期内,如果双方已和好,可到法院撤销起诉;倘若确实属于“死亡婚姻”,则按照流程进入审判程序。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里的“调解”,就是“离婚冷静期”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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