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条款的效力问题以及协议离婚房产应该怎么分割
一、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条款的效力问题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条款的效力问题主要是:
1.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在夫妻双方办理完登记手续后生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登记之前签订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尚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2.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中夫妻双方处分的房产必须是夫妻双方有权处分的财产,处分他人房产是无效的。
3.夫妻双方如果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那么在房屋过户到子女名下之前,针对协议能否强制履行的问题,至今在法律上存有争议,当事人对此应慎重。
二、协议离婚房产应该怎么分割
协议离婚房产的分割方式如下: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米律提醒您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但是应当依法保护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民法典对于的分割原则主要有以下五种:第一种是男女平等的原则;第二种是优先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第三种是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第四种是;第五种是对于财产的约定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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