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再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以及需要什么流程
一、离婚再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再需要的证件包括: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可以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米律提醒,一般现场填写即可。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4.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二、离婚再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流程
离婚再登记需要的流程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需要准备好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等相关材料。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询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认可。
再婚跟结婚程序一样,男女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或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给结婚证。
三、结婚证去哪里领啊
结婚证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即俗称的民政局。当事人自愿结为夫妻的,应当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经登记机构审查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即可领取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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